《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 乐府办发[2017]11号-威尼斯5994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 乐府办发[2017]11号-威尼斯5994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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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 乐府办发[2017]11号

来源:乐山市 发布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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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

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脱贫攻坚、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的优势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145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乐山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挖潜在企业,壮大上市挂牌企业数量

(一)做好企业摸底和后备资源库建设。开展全市企业摸底工作,准确掌握一批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军民融合、电子信息等新兴行业企业名录数据,深度挖掘贫困县域优质潜力企业资源。依托创业板行动计划,各县(市、区)重点筛选报送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市政府金融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商评,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月和7月各进行1次推荐筛选,形成分层有序、梯次递进的储备格局。加大对入库企业政策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优先将入库企业列为重点、优先客户。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旅游体育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市证券业协会(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强化后备企业辅导培育。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类别和战略定位,有针对性地定期邀请组织金融机构精准辅导,分类推动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上市挂牌。对进入后备资源库、已开始上市辅导的企业,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财政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补助,用于企业直接融资补助及定期举办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辅导、培训、宣传和推介等。其中,拟主板上市的补助50万元,拟新三板挂牌的补助1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25%75%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证券业协会

(三)抢抓政策窗口。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9号)精神,把握政策机遇,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盯准本地优质企业,积极纳入上市梯队重点孵化,落实财税政策,鼓励通过引入战略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壮大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创造上市条件。看准外地企业,实行联动完善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积极对接券商辅导、产业基金孵化的待上市优质资源,重点吸引具备ipo发行潜质、拟转板的新三板优质企业通过搬迁注册地等形式尝试审批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金融办、市扶贫移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外侨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证券业协会

二、发挥资源优势,支持已上市企业持续发展

(一)持续壮大上市公司实力。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建立上市挂牌企业问题收集反馈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上市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困难,重点问题提请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项审议研究,实现上市公司与全市经济同步、协调、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综合优势,支持乐山电力深化服务市内公用事业,支持峨眉山a整合全域旅游资源,强化a股市场乐山品牌。支持国有上市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体育委

(二)扩大再融资规模。加强对已上市公司的分类指导和政策支持,增强我市现有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发挥上市公司主体优势,用好用活资本市场,支持已上市挂牌企业通过配股、定增、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积极创新政企合作模式,通过上市公司为乐山发展筹集低成本、长期限的资金,丰富项目融资途径。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旅游体育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并购重组。对处于成熟期、现金流充裕的公司,支持其通过股权、产权或债权融资等方式开展并购重组,实现资本和资源的快速积累和扩张,延伸产业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主营业务不突出、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支持其通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并购重组,优先在乐山范围内注入优质资产、提高营运能力。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放并购贷款、综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对并购重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乐山银监分局

三、创新股债结合,灵活使用融资手段

(一)加强国有资产整合。以国资上市公司、市国资公司为平台,通过吸收合并、配股定增、资产置换等方式,注入优质资产充实资本规模、优化经营性收入。鼓励市、县两级主要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拔职业经理人,规范企业治理结构,组织开展主体评级工作,打牢债务工具发行前置基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委、市旅游体育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项目包装生成。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策划包装生成一批重大项目,突出旅游业基础设施配套、道路交通建设、工业总部与基地发展等重点领域,充实市级重大项目库。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合理测算预期收益,促进开展债务工具融资,加快全市经济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委、市旅游体育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鼓励发行债务工具。鼓励乐山市商业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充实资本实力。鼓励平台公司和各类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工具,探索债贷组合、绿色债、项目收益债、增信集合债等新型债券品种。支持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增强乐山国际形象。支持利用供水供电、景区门票、垃圾处理、住房公积金等稳定现金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资产。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信托、保险直投、融资租赁、票据交易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四、丰富市场主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一)强化总部经济优势。围绕一总部三基地建设,促进乐山高新区投融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鼓励在乐山高新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型和创新型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快发展,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着力优化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环境,以点带面推进全市金融业态发展。

责任单位: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投促外侨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国资、财政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整合资金,与各类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定向投资扶持市场广阔、成长性较好的初创企业,改变传统拨款补助方式。鼓励市国资公司等平台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我市待上市、待挂牌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增加平台公司经营收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

(三)引进对接专业基金团队。吸引市场化运作的优秀基金管理公司来乐注册运营,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乐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吸引风投机构以股权形式投资乐山企业,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专业服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乐山银监分局、市投促外侨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鼓励中介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服务功能,科学规划金融业态。有序引进各类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中外中介机构进驻乐山,提升金融资源集聚密度。加强对本地会计、评估、法律、征信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推进金融机构服务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企业孵化器,加快一批专业性孵化载体建设,鼓励孵化创投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投促外侨局、市工商局、乐山银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五、注重氛围营造,优化综合服务

(一)建立上市绿色通道。市政府金融办统一受理拟上市和挂牌企业的申请,为企业提供政务协调服务。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或备案确认事项,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实行优先快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对企业存在问题要及时给予明确指导。对企业新增用地、环保核查、募投项目审批,以及申报政府质量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高新项目、科技专项、财政贴息等需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尽量给予优先保障和重点倾斜支持。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完成首发上市融资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30万元;在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2万元。对在乐企业、金融机构开展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和其他股权融资等业务,参照《四川省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金〔20164号),组织申报省级财政奖补,构建财政金融良性互动局面。对拟上市和上市企业在改制并购重组过程中的涉税事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予以减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加强宣传教育。综合利用各类媒介,加大对直接融资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将资本市场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托资本市场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定期组织专家、机构来乐座谈路演,引导企业家树立资本运作的观念和信心,增强依托资本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优化人才引、育、留环境,创新人才激励优惠政策,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金融办

(四)严格做好风险防控。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营造法制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坚持正面舆论导向,坚决打击针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特别是遏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的恶意报道。依法严厉打击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中介服务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及证券期货和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做好风险隔离,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委宣传部、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乐山银监分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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